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
负责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依法提出抗诉;对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审判人员、执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进行初查、立案侦查等工作。 电话:283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