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务内控管理规范,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格落实州院严肃财经纪律的相关要求,强化资金安全为目的,我院扎实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的全面自查,不走过场,务求实效果。
一是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及纪律规定。依据《审计法》、《预算法》、《会计法》、《行政事业范围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合理设置会计、出纳人员岗位,明确工作流程,形成权责分明、相互制约、配合督促、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强财务审核,强调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把关,不报“虚假帐、人情帐”。
二是严格内控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财、物管理办法,强化财务管理各环节的监督制约,及时排查风险点,规范工作流程。修定完善诸如公务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各类管理规定,确保全体干警均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我院办公室及检务督察部将不定期对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督察,以便及时发现和整改违规违纪行为。
三是在最大限度合理安排资金。注重对废旧设备、物资的利用,激活存量资产。克服资产管理中“重购置轻处置、重使用轻保养、重占有轻管理”的问题,实现“财尽其力,物尽其用”。在确保安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对仍有使用价值的废旧物资延长使用年限,实现以最小的投入、最低的物资消耗,取得最大的效益,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为全院干警提供充足的后勤保障。
四是提高业务素质。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当地党委、财政部门及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财务管理知识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另一方面加强对财务的监督检察,见了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工作机制,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以及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对于违规违纪的苗头性问题一定抓早、抓紧、抓严,杜绝一切财经违法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