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四川省阿坝州
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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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6年9月1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2
第四部分 附件 15
第五部分 附表 2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5
二、收入决算表 25
三、支出决算表 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5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2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5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5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5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5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5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 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共设置内设机构5个。
(1)办公室。
(2)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
(3)第二检察部(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部)。
(4)第三检察部。
(5)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1112.37万元,上年结余41.01万元,支出合计1111.44万元,本年结余41.96万元。 与2024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9.88万元,增涨5.69%,支出合计增加57.92万元,增涨5.50%。主要变动原因是:基础工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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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12.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6.7万元,占75.22%;其他收入275.66万元,占24.78%。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1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5.4万元,占85.06%;项目支出166.05万元,占14.9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36.7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增加70.03万元,增长9.13%。主要变动原因是基础工资调整。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22%。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03万元,增长9.13%。主要变动原因是由于基础工资调整。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28.67万元,占75.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63万元,占12.39%;卫生健康支出48.82万元,占5.83%;住房保障支出55.59万元,占6.6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36.7,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62.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66.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2.2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56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5.5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0.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5.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5.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1.1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13.73万元,下降53.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列支单位办案用车费用列支其他交通费,不再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96万元,占9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1.7%。具体情况如下:

(图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结构)(饼状图)
1.2025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96万元,完成预算9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13.63万元,下降55.43%。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列支单位办案用车费用列支其他交通费,不再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0.09万元,下降31.03%。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援建市县两级院开展业务活动时所开支的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广安市县两级院一行17人接待费1956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4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71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2025年基本支出较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及车辆维修框架协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7辆,其中: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用于单位调查、办案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5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组织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5年中央ZYZF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2分,绩效自评综述: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管理,通过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我院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部门自评工作开展由院分管财务领导组织财务、检务督察人员根据评价体系逐项打分构成;中央政法纪检监察ZYZF2025年度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得分89分。
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span>⠼/span>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公共安全(类)检察(款) “两房建设”(项):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注: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span>⠼font face="黑体"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范本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没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行政单位,其中内设机构5个,设置5个内设机构,加挂3个机构牌子,具体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二)机构职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三)人员概况。我院为政法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总编制29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6人,机关工勤编制3人。2025年年末,实有政法专项编制干警23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少数民族干警16人,占64%;检察官12人,占总人数的48%,检察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11人,占总人数的44%。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5年部门年初预算593.4万元,2025年调整预算数为1112.3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5年本年度支出决算数为1111.44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为903.01万元,占比81.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03.63万元,占比9.32%;卫生健康支出为49.22万元,占比4.43%;住房保障支出为55.59万元,占比5%。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为869.95万元,占比78.27%;公用经费支出为75.44万元,占比6.79%;项目支出(中央ZYZF资金业务款及装备款)支出166.05万元,占比14.9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绩效目标管理
(1)绩效目标制定。我院2025年年初完成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基本完整,指标细化量化,部门绩效目标纳入我院党组会集体决策。
(2)绩效目标实现。评价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管理效率指标7项,履职效能指标5项(其中数量指标2项,质量指标1项,时效指标1项,社会效益指标1项),均完成。
2、动态调整
(1)支出控制。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年初预算公用经费81.31万元,决算公用经费75.44万元,偏差7.22%。
(2)执行进度。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月支出400.35万元,9月支出613.87万元,11月支出705.25万元。分别达到调整后收入的39.2%、60.1%、69%。6月、9月、11月实际支出均未达到40%、67.5%、82.5%的标准。
3、完成结果
(1)预算完成。2025年部门年初预算预算资金分为593.4万元,是严格按照检察院人员情况和工作职能编制的,包含了部门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预算编制比较科学,准确,有针对性。预算执行进度100%,无任何违规记录。2025年收到中央ZYZF资金166.05万元。
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
(2)资金结余率。2025年部门预算结余均为代管资金。
(3)违规记录。
(二)绩效结果应用
1、信息公开。我院在年底决算公开时,对上年度整体绩效及项目绩效均进行公开。
2、整改反馈
(1)问题整改。无
(2)应用反馈。及时向州财政局反馈应用绩效结果。
(三)自评质量
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及要求撰写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内容丰富,不存在数据错误。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院高度重视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管理,通过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我院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部门自评工作开展由院分管财务领导组织财务、检务督察人员根据评价体系逐项打分构成,自评得分为90.2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支出进度不够。2025年整体支出进度缓慢,未达到规定支出进度标准。
二是对整体绩效目标的指标不够细化。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支出进度,年内合理规划支出,特别是项目支出。
二是重视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指标的年初设置。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附件2
四川省中央政法纪检监察ZYZF2025年度
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5年我院收到中央政法纪检监察ZYZF资金共223万元,其中2025年7月30日(阿州财行〔2025〕21号)下达业务款123万元,装备款50万元;2025年12月14日(阿州财行(2025)70号)下达业务款50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5年共投入资金343万元,全年执行166.05万元,预算执行率48.41%。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23万元,全年执行46.05万元,预算执行率20.65%,其他资金(上年结转)120万元,全年执行12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分配科学性:资金按照本院实际业务费及装备费需求进行科学分配;
2.下达及时性:下达及时;
3.拨付合规性:拨付合规;
4.使用规范性: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使用;
5.执行准确性:执行准确;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设立部门总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并按绩效目标进行管理;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按照内控严格管理支出,强化责任担当。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总体目标:1.保障检察机关办案需求,提高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2.强化资金管理,保障资金使用规范安全;3.通过保障办案(业务)经费,提升办案效率,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地方和谐稳定;4.通过业务装备经费保障业务装备配置,提升检察机关业务装备的智能化、信息化,促进检察业务高效开展。完成情况:1.充分保障办案需求,更新办案设备,提高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2.按照《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严格管理资金,资金使用规范安全;3.根据检察工作实际开展,进行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费的支付,业务装备经费按合同进度进行支付。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审查逮捕人数(人),指标值≥1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43人;
2.审查起诉人数(人),指标值≥5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84人;
3.立案监督案件办理数(人),指标值≥2人,全年实际完成值2人;
4.侦查活动违法监督数(件),指标值≥2件,全年实际完成值9件;
5.民事案件办理数(件),指标值≥26件,全年实际完成值20件;
6.行政案件办理数(件),指标值≥10件,全年实际完成值14件;
7.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数(件),指标值≥20件,全年实际完成值21件;
8.各类信访案件办理数(件),指标值≥4件,全年实际完成值5件;
9.国家司法救助人数(人),指标值≥4人,全年实际完成值4人;
10.刑罚执行监管违法提出纠正案件数(件),指标值≥5件,全年实际完成值7件;
11.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初审数(件),指标值≥1件,全年实际完成值1件;
12.检察技术案件办理数(件),指标值≥15件,全年实际完成值1件;
13.其他案件办量数(件),指标值≥80件,全年实际完成值37件;
14.购置信息网络设备数量(件),指标值≥1件,全年实际完成值2件;
15.购置档案管理设备数量(件),指标值≥1套,全年实际完成值0套;
16.购置检察业务常规设备数量(台套),指标值≥5台,全年实际完成值2台;
17.案件办结率,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2%;
18.购置装备合格率,指标值≥98%,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19.业务装备采购及时性,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20.资金下达及时性,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21.购置装备到位率,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22.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23.促进改善办案基础设施和办案条件,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24.办案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加强,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25.业务装备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加强,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26.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值≥98%,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27.办案人员满意度,指标值≥98%,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执行率不够。由于中央政法纪检监察ZYZF资金为中央专款,使用范围有限,2025年当年拨入中央政法纪检监察ZYZF资金执行率较差。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院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央政法纪检监察ZYZF资金进行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9分。
我院待财政审核后,将中央政法纪检监察ZYZF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在本院门户网站中进行公开。
2月我院召开专题会议,针对2025年完成情况,对绩效目标的设置进行相应调整。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zyzf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3月5日 ⠂ ⠂ ⠼/font>⠂ ⠂ ⠂ ⠂༯span>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